未督促公司及时对外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杭州高新董秘蒋鹏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未督促公司及时对外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杭州高新董秘蒋鹏遭深交所通报批评】杭州高新董秘蒋鹏收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蒋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于所知悉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督促公司及时对外披露,也未履行报告责任,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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