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继续实行开四停四,有效期延长1年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继续实行开四停四,有效期延长1年】5月24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延长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有效期的通知》发布,其中指出,广州市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继续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有效期延长1年,至2024年6月30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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