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徐向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徐向荣受贿案一审宣判】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徐向荣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向荣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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