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局: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等购房款等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北京住建局: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等购房款等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北京住建局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意见提到,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分期购房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由资金中心按开发企业、预售证项目、楼栋、房号、购房人、资金种类、金额等进行标识。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应首先用于归集重点监管额度资金。购房人可通过资金中心网站等查询本人入账信息和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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