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
【湖南: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的,可申请迁回原地】 据澎湃新闻,3月26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便民利企服务举措新闻发布会,推出七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包括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等7项内容。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为: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籍人口,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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