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两部门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地震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 扩展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 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每项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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