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商誉也要一起结转 什么情况下车辆所有人与驾驶员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情况下需要结转成本结转多少呢
结转成本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车间加工月末完成产品成本结转。
在月末,把所需的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在把已入库的成品和半成品的成本转出生产成本,那么生产成本的余额就为在产品的金额了,待下月在产品转出时,再将对应的生产成本转出至库存商品或是半成品就可以了。结转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第二情况,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
按照销售商品的名称及数量,分别从库存商品中结出其平均成本价,算出总成本,然后 做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什么是商誉减损支出
商誉的特性 商誉的经济含义是企业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差额的资本化价格。它是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所产生的。 商誉能为企业创造间接的经济效益。它之所以作为一项资产具有价值,正是因为它的这种效益性特征。它是企业收益水平与按社会平均收益率计算的差额的资本化价格。人们通常是采用资本化率把企业超额收益还原求得商誉价格的,而资本化率实际上又是投资(投入资本)报酬率,企业超额收益经过还原所得的就是创造这种超额收益的资本额。所以,应把商誉的价格看作为资本化价格。商誉的值有正值,但当企业亏损时,或企业收益水平低于本行业平均获利水平时,商誉也可有负值。 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它不能独立存在,它具有附着性特征,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企业的环境紧密相联。它既不能单独转让、出售,也不能以独立的一项资产作为投资,不存在单独的转让价值。它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商誉的价值是通过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来体现的。 按未入帐资产理论,商誉是计量了未入帐资产的结果。商誉属于自创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很难从帐薄中完整地反映出来。而且它的功用与其开发成本之间的关系也很不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影响企业商誉形成的因素很复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此,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由于企业具有良好的声誉,获得客户信赖;或由于严密的组织,生产效率显著。 商誉的分类 依据商誉的取得方式,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是指由于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誉;其他商誉即是自创商誉或称之为非外购商誉。 对商誉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考察企业自身在市场竞争中能否长期稳定地获取收益以至于获得超额收益,实际上就是自创商誉的本质问题; 考察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并购的交易价格大于或小于该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上就是研究外购商誉的本质问题。尽管理论界对商誉争论不休,但实务界对商誉的处理还是比较一致的,即自创商誉一律不予确认;外购商誉被界定为被购企业的价格与其可辨认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并且账务处理原则也在走向一致,只是外购商誉的摊销年限各国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取消摊销处理,改为减值测试)。 商誉的评估 商誉的评估是资产评估的一种。 商誉的评估方法取决于对商誉含义的理解,商誉价值量的大小是通过企业的收益水平来体现的,而它又属于集合性、附着性强的一种无形资产,只能采取整体的方法进行计算,而不能像其他可确指的无形资产那样单项进行计算。 商誉的整体评估可采用超额收益资本化法和割差法 商誉的会计处理 对商誉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国会计界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有如下三种处理方法: 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以摊销列作费用。此种观点认为实施合并的企业为了取得以后若干年度的超额利润,发生了超额耗费,这一超额的代价表明被并企业有商誉存在。商誉同样符合资产的定义,它和其他资产一样,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入的过程中发挥着效应,其本身也会损耗,就象开办费等递延资产一样,应定期予以摊销,与所获取的超额收益相配比,这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符合稳健性原则,否则就会在未来虚增利润。 把商誉看成一项权益抵销项目,在合并时立即注销(writtenoff),直接冲减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此观点认为,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而且形成商誉的因素难以为企业所控制,在合并之后,商誉不一定能继续存在。如原来优越的地理位置,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现在或将来不一定仍然还处于优势的位置;由于主要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现在或未来的经营水平不一定还有原来那么高,等等。若将其列作商誉不摊销或分期摊销,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因此,合并商誉应在其会计处理上直接同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即留存收益进行冲销,或直接冲销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把合并企业多付的一部分款项看成是与合并业务相关的费用)。 将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此观点认为,外购商誉是企业并购交易时获得的能为购买企业带来超过正常盈利水平以上的超额利润,因而是一项资产。作为资产,商誉应予以资本化。成功的企业拥有的商誉将得到永久保持,价值不会下降。此外,在被并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已形成了未入帐的自创商誉。这些费用以前均已计入费用,抵减了过去的收益,现在通过并购后由并购企业将确认的商誉进行摊销,造成重复计算商誉费用。 中国会计准则的帐务处理 指的是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价值。 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外购商誉的价值。
什么情况下车辆所有人与驾驶员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交通法规定:
1:酒驾或者醉驾时,车上的人员没有制止,并允许这种做法的;当发生事故时,一起喝酒的和劝酒的承担连带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3: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未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受益人。
4: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5: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6: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7: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8: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9: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机与受益人共同负赔偿责任;
12: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不属同一单位,司机与使用机动车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先行垫付赔偿;
13: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运输过程中死亡,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只在所继承财产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5: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6: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
17: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18: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商誉在新会计准则中有什么变化?
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视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即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购买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 商誉代表的是合并中取得的由于不符合确认条件未予确认的资产以及被购买方有关资产产生的协同效应或合并盈利能力。 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价值进行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予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不能够转回。 还有什么不懂的,去财考网看看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商誉问题
除非购买日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不能确定,否则不会重新确认,但可能会出现商誉减值。
比如A企业对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中取得的一项固定资产当时协议的价值100万元,并且以此为基础确认了商誉,年末取得了确切的证据,该资产值200万元,那么自然需要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相关的商誉也会受到影响。
为什么不对商誉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
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按照税收法规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计税时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从税法角度,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在于:
一是确认该部分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意味着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量下降,企业应增加商誉的价值,商誉的账面价值增加以后,可能很快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其账面价值的增加还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
二是商誉本身即是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之间进行分配后的剩余价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进一步增加其账面价值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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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光学中什么情况下是要考虑附加相位差的?尤其是偏振,衍射,干涉中的相关内容。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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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波从光疏介质传输到光密介质时,会产生附加的光程差...即半波变化(此时在光程差后加上"半波长"即可)
原因好象是因为介质的振动导致..(反正书上没有)
而波从光密到光疏则不会产生光程差,透镜也不会附加光程差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时可能存在合并商誉,需要抵消,这句话是对还是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时可能存在合并商誉,需要抵消,这句话是对还是错
这句话是正确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会产生新的商誉,但是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可能包含商誉,即母公司是从非关联方购入的,所以可能存在商誉。合并时应予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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