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恶意透支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恶意透支
首先,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其次,判断是否属于恶意透支看这三个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
3、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最后,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会被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恶意透支是什么意思?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什么是恶意透支
什么叫恶意透支呢?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规定限额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这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要是指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却大量透支,使用虚假的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并且透支的,信用卡透支之后,人逃匿或者钱转移的,恶意透支五万元以上,就有可能会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谨慎消费,积极还款。
信用卡逾期呢一般是承担民事责任,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只属于违约,那么就要承担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甚至是追索费用而发生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其他费用。很多人关心会不会涉刑,有可能会涉刑,但是只有一种情形,就是上面说的恶意透支。
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
5月18日发布的《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1.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2.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3.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是什么意思
恶意透支是我国刑法关于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规定的一项情形,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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