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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哪一天发放 企业年金的提取

保险技巧 2022-11-27 13:36:01

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制度。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由企业自行建立的养老金制度,有职工本人和企业缴费,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月发给,发完为止,就是把你个人账户的年金发完了,就不再发放了。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企业年金哪一天发放

企业年金每月几号发放

没有具体日期,职工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在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还可以按月领取企业年金,直到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全部领取完毕为止,在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就相当于多了一笔养老金,因此企业年金被称之为单位给职工提供的第二份养老金。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哪一天发放

企业年金的提取

这是完全合理的。 企业年金账户额分为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 个人缴费完全归个人所有,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可以根据员工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做出规定,比如工作满三年,归属30%,满五年,归属100%,这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 这也是企业年金的一个特点,就是帮助企业留住人才,减少企业人员流动率。

企业年金哪一天发放

企业年金每月几号发放

没有具体日期,职工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在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还可以按月领取企业年金,直到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全部领取完毕为止,在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就相当于多了一笔养老金,因此企业年金被称之为单位给职工提供的第二份养老金。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工资发放日

劳动合同上应该有规定,具体几号发那是单位订的,只要超过发放日期就视为拖欠,如果公司在征得大家同意的基础上,那就不算拖欠,不过是不能无止境的,

国企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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