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利润超3197万元导致2020年报存虚假记载,模塑科技及董事长等收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虚增利润超3197万元导致2020年报存虚假记载,模塑科技及董事长等收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曹克波,财务总监钱建芬,副总经理朱晓华,财务经理刘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钱建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朱晓华、刘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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