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政府工作报告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上升4个百分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4%、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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