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0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0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8月19日,财政部会同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10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黑龙江、吉林等受灾严重地区做好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及早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入冬前能够回家或搬入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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