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将受罚
【北京新规: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将受罚】记者1日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获悉,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加强本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并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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