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认房不认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房首付款
【广西崇左:认房不认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房首付款】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崇左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是调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办理时效期。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期由原来的一年调整为两年。同时,崇左市还将调整租房提取额度。本市无房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或离异无孩家庭保持每年12000元不变,已婚或离异单孩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从原来的每年12000元提高至每年14400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含)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每年1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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