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发布关于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烟草发布关于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烟草: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充分考虑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对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分步推进,保障许可证核发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申领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资金;有生产所需技术和设备条件;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系网络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