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信披不准确、重大诉讼信披不及时,博汇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财务报告信披不准确、重大诉讼信披不及时,博汇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金碧华、总经理王律、董事会秘书尤丹红、财务总监项美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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