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北京市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北京市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原则上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进行设置。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以分片包户的方式设置1名或若干名邻里互助员,每名邻里互助员服务不超过10名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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