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据应急管理部消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其中提到,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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