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豆油期货标准仓单有效期
【大商所调整豆油期货标准仓单有效期】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于8月12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将豆油期货标准仓单的有效期由最长12个月缩短至最长4个月,自2023年8月第1个交易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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