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契税税收优惠政策 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
买房契税优惠政策
按照你所说的应该,你们都是首次购房,算是首套房。各个省市对契税政策不太一样。 新的契税政策要求: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格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格3%征收契税。此次契税新政对享受契税税率优惠增加了条件,即该房屋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显然,新的契税规定已与相关部门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趋于一致,即以家庭为单位核定是否是“二套房”。 调整后的个税新政策则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涉及的个税,纳税人不能提供住房原值有效凭证的按现值的1%税率征收;能提供住房原值有效凭证的按现值与原值差额的20%税率征收(扣除已缴税款)。新个税政策与先前政策相比,享受税收优惠的房源也有所缩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契税优惠政策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
交契税时你离婚了吗?要是离婚了那就是按照首套房算,要是没有,那就要看家庭是不是首套。
是不是首套是房产商把你资料上交去做房产证的那个时间定你是不是首套,不是看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
请问契税优惠政策?
"2008年9月4日到2009年12月31日间,凡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都能享受到总房价的0.5%到1.5%不等的经济补贴"原来这个补贴跟契税优惠还不是一回事呀.我明白了,谢谢大家了哦.
房产契税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单套(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为普通住宅,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为非普通住宅。对普通住宅税率按3%减半征收契税,对非普通住宅按税率3%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缴纳税款。也就是你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算。
希望可以帮到你
房屋契税新政策
一、契税政策:
1、契税适用税率为3%。摘自国务院1997年7月7日第22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2、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1.5%)。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7月29日财税字(1999)210号《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3、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0月22日财税(2008)137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4、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7月23日财税字(2004)126号《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第三条
二、平房拆迁怎么算的?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3月22日财税〔2005〕45号《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房产契税新政策
如果你现在办的话,两种情况:
1.卖家没有其他房产:你(下家)契税交合同价的1个点,上家免交营业税,免个人所得税.
2.卖家有房产:你(下家)契税交合同价的1个点,上家免交营业税,一个点的个人所得税.
这些到今年的12月31日前是这样交的.
到明年就变了.大概每一百万多交4万的税,现在国家要压制房价了.快点去办吧.
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上海(今年3月1日执行)确定普通住房的标准包括二环三区域(内环内、内外环间,外环外)套均总价、容积率和面积,此次调整的是其中的价格标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方面称,根据对近年来每个区域实际成交价格的测算和评估,价格标准调整为: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去年12月1日起,武汉市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取消之前的单价7000元限制,将中心城区总价范围从之前100万元扩大到140万元。此举使得武汉全市七成住房成为普通住房。
各地政策不尽相同,北京又是一个政策,所以没法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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