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18问!日本大和证券要在中国新设控股公司 刚援助2.5万只口罩
申请材料受理2个月后,大和证券(中国)终于收到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日前,证监会在官网披露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对出资方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下称“大和证券集团”)、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下称“北京国管中心”)、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熙诚资本”)提出18个问题,剑指合资证券公司股东及拟任高管资质、公司章程草案等。
根据证监会最新公示,目前仍有19家合资券商排队等待设立审批,其中联信证券、金圆统一证券等已于2019年5月17日拿到监管反馈意见;星展证券(中国)在1月3日刚获得证监会受理。
监管问询聚焦四大领域
从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来看,监管层对于此次大和证券集团设立控股证券公司的问询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包括境外股东资质、境内股东注册资本、合资公司拟任高管资质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等,具体包含18个问题。
根据反馈意见,大和证券集团被要求结合最近一期审计报告,进一步说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或有负债的余额,并论证大和证券集团是否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不存在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50%的情形”。
根据申请材料,大和证券集团通过所控制机构从事证券相关金融特许业务,但尚不能明确大和证券集团所间接持有的具体金融牌照,为此证监会要求其补充提供大和证券集团所控制机构的具体持牌情况,并论证大和证券集团是否符合前述要求。
关于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证监会指出,北京国管中心、熙诚资本及其控股股东未明确说明是否存在“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低于5%”的情形,对此需予以补充。此外,北京国管中心、熙诚资本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不一致,证监会要求说明原因和相关考虑。
关于合资证券公司拟任高管,证监会指出,拟任合规总监最近3年内曾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其曾任职单位曾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等措施,请说明拟任人是否具备胜任能力,是否符合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要求。
此外,拟任董事长从业证明中的工作经历与其个人简历内容不完全一致,证监会要求说明有关情况并确认其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要求;对拟任总经理,证监会要求说明是否符合“曾担任证券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等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关于合资证券公司的公司章程草案,证监会提出了五方面问询,包括要求在合资合同中补充合资证券公司僵局解决机制、说明合资证券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考虑、完善对合资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和客户如何了结安排等等。
捐赠口罩助力抗击疫情
2019年9月24日,大和证券集团拟发起设立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审批材料获证监会接收,2019年12月4日设立申请即获证监会受理,2020年2月5日收到反馈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出资方大和证券为日本国内仅次于野村证券的第二大证券公司,公司在日本,欧洲,亚洲和美国金融市场提供服务;北京国管中心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出资350亿元;熙诚资本注册资本38亿元,其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目前国内外资控股券商仅有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3家,若大和证券集团此次设立合资券商获批,将成为国内第四家外资控股券商。
当前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虐,身为海外券商的大和证券集团也积极伸出援手。中信集团2月4日发文称,1月28日,日本大和证券集团决定向其中方战略合作伙伴中信建投证券援助2.5万只口罩,用于支持中信建投证券及武汉市的防疫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建投第一大股东恰好是此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北京国管中心。1月20日中信建投公告称,根据北京市国资委通知,北京国管中心拟将所持公司26.84亿股(占总股本的35.11%)股份无偿划转至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划转完成后,北京国管中心不再持有中信建投股份。
此次大和证券(中国)如果设立成功,北京国管中心将成功参股2家券商,达到监管规定的参股证券公司数量上限。
更多合资券商在路上
此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申请变更控股股东、高盛高华证券申请变更实控人也获得证监会出具反馈意见,若成功获批,两家合资券商也将由中资控股变更为外资控股。
对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证监会提出六方面问题,包括进一步说明股权受让方的或有负债金额,论证是否符合“不存在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50%的情形”、股权受让方是否符合境外股东应“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的规定以及受让方对是否具备《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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