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样样行分期被骗怎么办 手机分期被骗怎么办
分期被骗了怎么办?
1、手机分期诈骗被骗了,报警了,警察会依法追赃,并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分期被骗了怎么办?
1、手机分期诈骗被骗了,报警了,警察会依法追赃,并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手机分期被骗怎么办
手机分期被骗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达到当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警方会立案调查。
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警方也会在找到行为人后对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广发信用卡样样行分期占用额度怎么办?
信用卡分期占用额度可以通过申请临时额度来解决。广发信用卡临时额度的提升也是广发银行根据用户办理信用卡时提供的资信和日常使用信用卡的频率及还款情况而定的。
如果用户在办理广发信用卡时,为广发银行提供的资信(收入证明、工资证明、财力证明、工作单位等)不是很理想的话,广发信用卡临时额度将得不到提升,即使提升了,也不会很高。
扩展资料:
广发卡可在国内有“中国银联”标识或与本行联网的10万多家商户消费及在37000多台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广发外币卡和双币卡更可在全球3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广发人民币卡可在境外有“中国银联”标识的商户消费及在自动柜员机上提取当地货币。
主卡年费 :普卡银联卡年费40元,金卡银联卡年费80元。
免年费政策:首年免年费,刷卡六次免次年年费,万事达钛金卡每卡年费480元,首年收取年费,首年起每年可计积分刷卡消费满,8万元即滚动免次年半年的年费。
预借现金额度:信用额度的50%。
免息期:20天到50天。
消费验证方式:签名,签名+密码。
循环信用利息(日息):每天收取利息0.05% 最低收费为1元。
消费短信通知费:300元以上免费通知,300元以下需要开通短信通知功能,收费为每月3元。
广发银行1988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114.08亿元人民币,总部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广东发展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银行在美丽的珠江之畔成立,是国内最早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信用卡存在帐单日和还款日(亦称作最后还款日)两个概念。帐单日是对一个帐单周期内的交易进行结算的日子,还款日是一个归还期限。因为无法还原您和客服联络的情况,不排除您误解了客服人员的解释或者客服人员表述不清楚甚至不正确的情况。
还款日的主要作用是银行用来判定持卡人是否有恶意透支倾向,以及判断持卡人的经济状况。所以在最后还款日后还款必然造成逾期记录,这个记录可否从央行更改,需要您进一步与发卡行协商。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广发信用卡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广发银行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逾期还款
签了分期购买合同发现被骗了怎么办
签了分期购买合同发现被骗了的,受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但是受欺诈方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及时行使其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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