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市)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七省(市)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近日,湖北省、湖南省就长江干流鄂湘段(首期),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就赤水河流域(第二期),河北省、天津市就引滦入津(第三期)分别签署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突出生态优先,强调责任共担,由上下游省份共同设立保护补偿资金,根据有关考核要求进行资金清算。同时,搭建联防联控、协同保护工作平台,强化协同配合,拓宽资金渠道,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国已在19个省份15个流域(河段)建立起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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