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部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 4月1日起施行
【浙江出台全国首部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 4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月9日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公布,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创制性政府规章。(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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