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黑龙江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防指领导同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9日10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市、县(市、区)各防汛责任人迅即到岗到位,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防御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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