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缪绍炜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缪绍炜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福建省宁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缪绍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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