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孟加拉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两部门: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孟加拉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金十期货1月9日讯,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号(关于防止孟加拉国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其中提到,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孟加拉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孟加拉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孟加拉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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