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创建示范区应当有完整的网络经济建设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有一定的网络经济产业规模,或者网络经济有鲜明产业特色和较大发展空间。示范区应当遵循网络市场发展规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主体活力,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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