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患者按自费单独结算
【“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患者按自费单独结算】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明确提出“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备案后实行市场调节价,患者按自费单独结算,并鼓励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开展带量采购。《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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