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及董事长顾伟等3人收警示函 业绩大降未预告
【兆驰股份及董事长顾伟等3人收警示函 业绩大降未预告】 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顾伟、欧军、严志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002429.SZ)《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亿元,较2020年下降81.12%。经查,兆驰股份2021年经营业绩发生大幅变动,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直至2022年3月1日才披露。兆驰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顾伟、总经理欧军、财务总监严志荣,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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