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办法》的通知
【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办法》的通知】债券借贷业务参与主体首次进行相应业务申报的,应当至少在前一个交易日17:00前通过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对其参与债券借贷业务的债券交易账户信息进行报备。《办法》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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