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回复关注函:应用于储能领域的产品收入及净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不超3%
【新特电气回复关注函:应用于储能领域的产品收入及净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不超3%】新特电气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公司产品虽能应用于储能领域,但目前尚处于初步推进阶段,应用于该领域的产品收入及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整体比重不超过3%,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公司已生产并实现销售的储能产品不代表公司已具备占据一定储能市场份额的能力,公司仍存在较大的储能业务未来发展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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