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公司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可以是标的公司的主办券商吗
无标的公司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有效吗
无标的公司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承担标的公司债务能否作为股权转让支付的对价
问题:
承担标的公司债务能否作为股权转让支付的对价?
答案:
可以。
理由/分析:
在股权转让实务操作中,常将公司称为“目标公司”或者“标的公司“。
目标/目的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合同遵守《合同法》(一般法)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事法律规则,只要转让方同意以受让方承担公司债务的方式履行对价支付义务即可,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可以是标的公司的主办券商吗
上市公司聘请的,叫独立财务顾问,一般由证券公司担任,
如果重组涉及配套融资,该证券公司还得有保荐资格; 交易对方聘请的,
叫财务顾问,可以是券商,也可以不是,但一般都会选择聘请证券公司。
转让标的公司与营业执照不符,合同能撤销吗?
具体参考《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标的”式招商?标的式招商是哪家公司首创的?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分担一年的招商任务指标,并配套相对应的招商经费,实施目标管理,年终考核与招商奖励对应。发挥市场化、专业化招商投资促进的优势,扩大招商引资的成果。 好象深圳贤泽公司首创的.
工程招标公司是干什么的,是提别人招标的吗?具体说一下!
工程招标公司是一个专业的代理招标公司,也就是你说的替别人招标。工程招标公司从准备发标的公司、企业或单位承揽**工程的招标工作,能详尽得完成所有的招标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公开招标通告、发标、回标、邀请开标专家、评标、定标等。
股票指数基金通过投资和指数相关的标的公司可以完全复制指数的走势是什么意思?
比方说你要投资科创板,但是你又不知道选择哪个具体股票,那你就可以投资科创板50指数,这个指数囊括50只公司,这个基金就按这个指数的成分股买,那么这个基金的走势就跟这个指数同步了(就是你所说的复制指数走势),这样就解决了选股的问题,还避开了单只股票的风险。。。
法人A将持有标的公司的股票转让给法人A自己的股东,按原始成本转让要交税吗?
同标的的交易价格不公允,会被税局调整纳税的;该股权如有公允的价格按公允价,没有的一般按净资产折(高于股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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