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 税收优惠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黑龙江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 税收优惠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公告,按照国家授权上限明确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限(定)额标准。公告明确,省内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上证报)
本文系网络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
上一篇 : 房地产服务板块盘初迅速走强
下一篇 : 家居装饰板块反复活跃 我乐家居6连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