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受赠4,000万元现金资产
【联建光电:受赠4,000万元现金资产】联建光电公告,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公司少缴的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19,794,965.6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支持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与控股股东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其拟向公司进行现金捐赠,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该笔捐赠资金主要用途为由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本文系网络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
上一篇 : 宇新股份:控股子公司拟投建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