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就网传民事裁定书回应:将沟通核实案件情况,公司与贺靖核实,其已提起复议
【*ST越博就网传民事裁定书回应:将沟通核实案件情况,公司与贺靖核实,其已提起复议】*ST越博1月11日公告,近日,公司关注到股吧中传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0105民初21941号],落款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公司称,目前公司公章、银行U盾、财务资料、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作为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的重要财产,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规定由专人保管。公司将与建邺区法院及承办法官沟通核实案件情况;同时,经公司与贺靖核实,其已针对《民事裁定书》提起复议,公司将根据与法院沟通情况及复议结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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