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企业年金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建行企业年金什么时候实行的
就在很多人对“企业年金”这个词儿还不太熟悉的时候,实际上,截止到2006年2月份,北京已有五六家企业为职工上了“企业年金”,建行的张先生从去年开始,工资单里就已多了一项70元的企业年金扣款,等他到退休的时候,建行会把这笔年金一次性发给他,粗算一下,保守估计,能有十万元。
职业年金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法律分析: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企业年金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企业年金是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也是中国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
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和功能至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1、分配功能,企业年金既具有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也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性质。因此,企业年金形式的补充养老金计划又被视为对职工的一种延迟支付的工资收入分配。
2、激励功能,企业年金计划根据企业的盈利和职工的绩效为职工年金个人帐户供款,对于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保障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职工为企业服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又是一种积极而有效的手段。
3、保障功能,建立企业年金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解决由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职工退休前后的较大收入差距,弥补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满足退休人员享受较高生活质量的客观需求,发挥其补充和保障的作用。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条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白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在中国是新生事物,又关系着千百万受益人的退休金的安全和增值。因此,企业年金方面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也加强了企业年金法律法规的建设,国务院各部委相继出台了系列有针对性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年金法律休系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架构。
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年金说白了就是企业提高员工福利的一个手段。通过企业为你交纳或你和企业一起交纳的部门养老金拿去投资,盈利规你的这么一个东西。当然我说的很通俗,不书面化,反正有这个比没有这个好!
职业年金是什么时候开始交
年金和养老金并轨时间上是同步的,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何时开始扣费,缴费按单位和个人都有自己的分摊比例,退休后才可领取。职业年金至少要累计交够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现在不再交纳了,那么,已经交的保险也要等到够退休年龄的时候把进入个人账户的保险金额一次性领取。对于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与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之和,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前述规定计税;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及其职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退休后的补充养老金,属于福利故需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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