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其中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双方达不成协议,影响可再生能源电力正常消纳的,电力监管机构应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电力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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