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给予上市公司补助
【湖南: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给予上市公司补助】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支持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转股”,对完成股改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标准板、成长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股改中介费用补助。实施“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上市,对于完成股份制改造,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再奖励100万元。对在香港以及美国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给予200万元补助。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实现统一收银且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线下批发零售企业,以及在我省注册且年网络交易总额首次超过500亿元的线上批发零售企业,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扩大大宗商品消费,支持相关企业在湘设立采购中心和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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