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意愿且服从安排前提下,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上海:有意愿且服从安排前提下,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到,在有就业意愿且服从安排的前提下,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1个月内家庭成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3个月内实现就业,确保今年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不少于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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