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汇算年终奖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奖金税怎么算?
年终奖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所得税计算三种具体方法:
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4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 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20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你月工资2500元,应交所得税是(2500-2000)×5%=25(元)
年终奖是4000元,(4000÷12)=333.33(元)适用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为0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交4000×5%=200(元)
你当月应交个人所税为:200+25=225(元)
年终奖怎样扣税
发放年终奖应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时,可以将年终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发放当月不足扣除额的可以先补足扣除额后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只能用一次,是自然年度。 例如:年终奖发了12500元,当月工资1100元,那么先补足扣除额500元,然后按12000元除以12个月为1000元,适用10%,应缴税款为12000*10%-25=1175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奖金税怎么算?
不知你指的奖金税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如果问题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与工资一并计算适用税率和代扣代缴。
如果是一年的奖金可以按12个月平均后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如果问题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所谓“合理的工资薪金”对于非国企没有具体限定,只要符合董事会决议或企业规定即可,但要向税务机关报备。
请教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我这边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软件是这样算的
eg:当月工资A3000 B1800 年终奖金都是5000
先申报当月工资A(3000-2000)*0.1-25=75
B 无个人所得税
然后申报年终奖A (6000-0)*0.05=300
B [6000-(2000-1800)]*0.05=290
合计: A 75+300=375
B 0+290=290
希望以上对您有所帮助。
请问年终奖金的个税如何计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比如奖金20500元,工资3000已有缴纳个税,那么奖励金个税是怎么算的。是否要扣除工资已缴纳的个税??? (一)计算步骤 1、20500/12=1708.33,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2、年终将应交个人所得税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500*10%-25=2025元 (二)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不能扣除工资已缴纳的个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安什么比例扣
年终奖金额/12的商数,用该商数找相对应的适应税率。例如:年终奖12000元,除以12后为1000元,适应10%的税率。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
年终奖计税方法是怎样计算的?
据了解,针对工资薪金,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但这种方法却在年终奖的计算中出现问题。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规定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解释,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实质是一个数学问题,问题出在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由于速算扣除数是根据税率表计算出来的,不同的税率表可以计算出不同的速算扣除数,因此不同的速算扣除数是与其相对应的税率表配套使用的。当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其除以12的商数来确定税率时,实际上已经改变了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此时速算扣除数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出来的速算扣除数。
为此,国税总局在《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中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总体来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一种方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另一种方法是,按照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发现,采用上述新方法计税后,“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情况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公告》明确相关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年终奖所得税
我觉得你给的例子就已经把计算的步骤说的很清楚了啊?你是觉得哪里还有疑问那? 为什么要这样算,原因可能是这样。因为年终一般数额较大,而且又不是一个月的报酬,而是一年或者一段时间的劳动的奖励,所以如果合并到发放当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会比较高,造成不公平的情况,所以为了税收的公平和税负的公平,年终奖等一次性倚高的收入,单独做为一次工薪收入。但是,由于发放年终奖当月已经扣除了费用扣除数。所以年终奖计算的时候不允许再扣除一次费用。 所以折中之后,就有了现在的年终奖等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 1,先将一次性奖金按一年12个月平均,计算出每个月视同的工资收入是多少, 2,根据前步骤以确定该档次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不除以12,税率就会高很多) 3,将一次性奖金做为一次收入,直接乘以前步骤查找出来的税率再减速算扣除数,得出该次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人年终奖5000元, 1、除以12,计算出视同每月奖金额=5000/12=417(元); 2、查找月应纳税所得额417相应的适应税率,0-500的为5%; 3、将5000的奖金做为一个月的收入,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5%=250元。 如果是50000那么, 1、除以12,计算出视同每月奖金额=50000/12=4167(元); 2、查找月应纳税所得额4167相应的适应税率,2000-5000的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3、将5000的奖金做为一个月的收入,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0*15%-125=7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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