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吉林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5月9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规定,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吉林市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该政策规定,吉林市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缴存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最低认定额度。(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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