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中小学融入职教内容,建立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
【浙江:大中小学融入职教内容,建立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浙江将打造高水平高职院校集群,1个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提升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能级,优化中职学校办学定位和功能,以长学制人才培养为主渠道,适度压缩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规模;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特色学院)。推进职普有效融通,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教育内容——中小学结合劳动教育、技术课程,建设一批省级职业体验基地,广泛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活动;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高中,实施职普融通教育。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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