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冕宁县:新房降价幅度不得高于备案价的20%
【四川冕宁县:新房降价幅度不得高于备案价的20%】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发布《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预售资金监管、降价幅度及问题楼盘的处置等。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20%以上销售。房源报备价格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的应重新报房地产管理部门重新审核。(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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